商标复审有什么用?
合肥商标注册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加上现在商标注册案件不断增多,好的商标资源也越来越少,商标被驳回变得越来越常见。那么,商标被驳回就要放弃了吗?当然不是,商标驳回还可以通过复审来解决,首先明确商标被驳回的原因,其次想好对策复审应对。
一、为什么商标被驳回?
1、商标违反了相关规定: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不能使用图标、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等等。
2、近年来商标申请官费大幅降低,中国商标申请量激增,增加速度快,发生商标近似或者相同的撞车情况增加。商标种类繁多,同行业相似的产品也很多,商标的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结构以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等等方面都易造成商标相似而被驳回。
3、商标局公开的申请信息存在几个月左右的检索空白期,几个月内的申请信息无法检索得到。
4、审查员主观判断商标不具有显著性。商标审查委员在审查时会判定商标太过于简单而没有显著性,将其驳回。商标申请的审查是一种个人主观判断,具有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
5、驳回已是一种常态,没有驳回是人品太好了!驳回是商标申请过程中,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可能面临的共同问题。
二、商标复审有什么用?驳回申请复审非常有必要性!
1、驳回复审是最佳救济途径。
2、多一次交流讲理的机会。对商标局驳回理由不服的,可以通过提交证据材料,交由商评委全面阐述自己的理由及观点。
3、保留申请日。可缩短取证期限。有些商标复审很容易成功,自复审裁定下达之后,很有可能在一年内即可领取《商标注册证》,而一旦放弃复审,三至五载又得从头再来!
4、可有效延缓时间。有些商标是同一申请人申请的,但因申请人名称变更,未能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的,可以通过商评委讲明情况,并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即可获准通过。
根据高企认定办法,在知识产权的使用次数上,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Ⅰ类知识产权不限次数。举个例子:A公司拥有1项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软著并于2016年顺利通过高企认定,其后,A公司的子公司也想认定高企,则这1项发明专利可以变更申请人,在子公司认定高企,知识产权评价中继续使用,其他的5项实用新型专利和5项软著均不可在高企认定中继续参与评分了。
假如A公司2016年通过高企认定,那么2019年该企业参与重新认定时,也只有这1项发明专利属于Ⅰ类可以在知识产权评价中继续使用,其他的都不可以。同时还要注意,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高企及高企资格存续期内使用。例如:A、B两家企业共同为一项国家发明专利的权利所有人,A企业在2018获批为高新技术企业,那么B企业在2019年申报高企时不可再使用该发明来申请认定。
那么,一类和二类知识产权有什么区别呢?
一类知识产权
1、发明专利发明专利申请难度、周期长,这个大家都知道,很多企业选择从总公司或其他渠道以转让的方式获得,在高企认定评分体系中,转让来的专利得分一定小于自主申请的,企业在高新申请前可进行综合分析后,在考虑自己是申请还是转让授权来获得。
2、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这些在高企认定中都不太常见,有这类资质的企业就可以轻松坚决掉知识产权不足的问题了。
二类知识产权
1、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审查周期已延长7-14个月,申请就能下授权是不可能的事儿了,应至少提前1年开始申请。
2、外观设计专利外观专利到底能否用来申报高企认定一直备受争议,实际上高企认定认可的知识产权范围中并未将外观专利排除,可以用来申报,但“含金量”有待验证。
3、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在高企认定中最为常见,因申请门槛低、下证周期短备受企业青睐,但在这里提醒大家一点,如企业产品真的跟软件完全挂不上钩,千万不要硬凑。
专利失效的原因有许多种,下面是小编整理了一些比较常见的原因,方便大家好好分析下自己的专利,尽量避免失效情况的发生。专利申请文件不符合初审要求。小编说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受理专利申请案后,要对其申请手续是否完备、文件是否齐全、著录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申请人的身份是否符合专利法要求、发明主题是否属于专利法保护范围、是否已交纳申请费等进行初步审查。
专利申请人在申请公布后撤回。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初步审查后认为发明专利申请符合专利法规定,即行公布申请人的发明。申请人应在法定期间内请求进行实质审查。专利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发明专利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则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则视为撤回,由此成为失效专利。
专利权利恢复期限根据导致专利全丧失在原因分为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或者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一般情况下,导致专利权丧失在原因有以下三点:
1.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年费;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3.专利权期满,专利权即行终止。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1个月,作出专利权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在终止通知书发出4个月后,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专利权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一般的,专利局在发出《终止通知书》时,会给专利权人一个合理期限(2个月)来提出恢复权利的申请。专利权人逾期不申请,专利权最终丧失;除非专利权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逾期。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因素或社会因素所引起的不可抗拒的理由,如地震、旱灾、动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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